光,即生之所向,心之所望。
这周和同桌换了个座位,早上不再会得到阳光的特殊照顾,本是一件值得窃喜的事情,但后来反而感到了一种缺失。
清晨的阳光映在课本上,赋予了纸上每一个文字以生气,它们似乎在某一种程度上成为了一种生命载体,映在脸上,虽有些许的刺眼,但更多的,是一种快乐,一种幸福,一种极富生命力的强烈感觉。想到以前收到它特殊关照的日子,总会有些怀念。虽不喜欢,但很享受。可如今,这些都不属于我,我只能看着别人享受着这样的快乐,内心不禁生起了些许的失落。当初所认为的舒适,现在看来,是多么的无聊,我错过了那美好的邂逅。
也许,这道透过窗户的光成为了我想要追求的一样东西。一种不是特别喜欢,却又为之痴迷的东西;一种虽无法触摸到,却努力一直追寻的东西。这是生命体与光之间的奇妙有不解的关系,也是我对它难以描述的复杂情感。
光是一切生命的追求。
追寻光,是生物体一生不变的命题,而邂逅光,则是命题的副产品。虽然不是最喜欢的东西,却是生命中必不可少的成分。因为光可以满足其基本的需要。正如植物的向光生长,仅仅是为了满足其生长的需要:群落的垂直结构,只是为了得到充足的养料:我,则是为了得到温暖与内心的一份悠闲与满足,这是一种极好的体验。
每一次的追寻,是为乐更好地感受光,邂逅光。邂逅是一种无法描述的奇特感觉。既是放松,又是心灵的洗礼。光带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滋养,是甘霖,亦或是抚慰,亦或是打字人给予所有生命的一份特殊礼物。
邂逅光,让我们感受到了它的美好,让生命更加羡慕光,努力地追寻光。
追寻光,是生物体最看重的一个部分。但这些,在生命这个宏观命题上是多么得微不足道,可我们对光的追寻不止是为了满足基本的需求,还为了培养我们心向阳光的态度。
向光不是盲目的乐观,亦不是遥不可及的奢望。向光是一种辩证的看法,既看到光之美好,也看到光下荆棘。正如陈爱莲所说“舞蹈是我的梦想,它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在我的生命中褪去颜色。这就需要我每天用俩小时来练习”我们每个人都有心中热爱的事业,都有一束光能够直射进我们的内心。及时我们所热爱的光,何不去追寻呢?
此心安处是彼光。我们努力地追寻着,奔跑着,成了和夸父一样对光痴狂且执着的人。只因那是生命之归处,心灵之故乡。追寻过后,我们回味着与光的相遇,充满回忆的邂逅。每个人都有追光的权利,也有成为光的自由,不如,顺从本心,放手一搏,去追寻那漫天星光,邂逅那多变的云彩。
我们本就是追光者,我们也终将成为那束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