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光的地方便會存在影子,人們總對影子有着各種各樣的幻想,又愛用影子來比喻一切不好的事物。說到影子,大多數人想到的是「人心的暗面」、「社會上的不法分子」、「群體之間的欺凌現象」諸如此類。大多有着光鮮亮麗的外表掩飾,容易被忽視,無法被社會接受的人事物。
黑,並非是一種顏色,再深沉的黑,也不過是在形容光的匱乏程度。如同這一物理定律,之所以有影子,是因為那裏沒有光芒的照耀。無可否認,像大部份刑事案件一樣,犯人都有着自己無法忍受的過往,亦無力改變現狀。影子並非生來如此黑暗,而是缺乏了光的照耀。世上本來沒有顏色,顏色只是光的折射所產生的視覺。我們都選擇去忽視影子的存在,只是一味着眼於光亮,被光明照耀下事物的外表所矇騙。
但是光與暗是相伴相生的,有光才會映照出影子,同時光也需要影子去襯托。正是知曉並懼怕影子的黑暗,我們才會明白光明是有多麼美好。倘若影子完全消失,我們將再也不能理解光為何物。
但我認為影子並非完全是如此惡劣的存在,通過強烈的光芒所投下的我們的影子,我們可以更加清晰地認識到自己。光越是強烈,陰影就越是黑暗;受光面越大,陰影的面積就越廣。我們在生活中越是知名,越是追求完美;就越是容易喪失自我,越是容易積累壓力,心中的暗影就越是龐大。但我們正是因為心中的影子,才能真正明白自己的為人,慾望和適合自己做的事。現實中,我們亦可以透過影子得知自己的身影和外型,知曉自己身邊的人和周圍的物品。
事實上,在廣泛的宗教層面當中,影子作為一個人內心的陰暗面,光越是強大,影子就越是黑暗,也更方便我們審視自己的缺點,令我們認清自己是否在正軌上前進。通過克服缺點,令自己改變和進步,成就一個更加美好的「我」。
我們要做的並不是排斥影子,而是要接受它的存在,與之共存。這樣才是健康的心理狀態,因為影子也是每個人無法改寫的一部份,只有接受并了解另一面的自己,才能盡可能地消除自己難以被察覺的暗面,消除自己的弱點。
光與影互相交替出現,我們一生都在光與影之間不停掙扎,不斷審視自我和改變自己,尋求突破自己的方法。無一例外,成功者都是透徹了解自己的長處和短處並擅於運用的人。正是了解了自己才更容易拿捏好進退的時機,利用自己的長處,克服自己的弱點,一步一步向着理想中的自己邁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