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有记忆开始,我的身边总是被各种声音环绕。
他们说,内向是不好的,小孩子要大大方方才讨人喜欢。幼稚贪玩也是不好的,抱着书总能比玩洋娃娃受到更多的夸奖。胆小是不好的,放弃是不好的,敏感爱哭是不好的,“十万个为什么”还是不好的。
我向来是个争强好胜的孩子,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,我就学会了将那些他们说的不好的自己用黑色的绸布蒙上,塞进没有光的角落,藏起来。没有光的地方是鲜少有人驻足的,而暴露在阳光下的我永远会受所有人的称赞,是父母眼中的乖小孩,是老师眼中的模范学生,是同学们的好朋友。
可那终究不是真正的我。我懦弱地逃避将真实的自我沐浴在光芒中。
某天在书店翻动水浒的评点,我邂逅了金圣叹。他是个矛盾体,是个不被世俗所理解的疯子,在规矩森严的清朝频频做出惊世骇俗之举。世人骂他痴狂,那个牢笼般的时代让他处处碰壁,可他仍然会仰天长笑而去。那个时代没有世俗的桎梏吗?有啊,怎会没有,可世人都说考取科举是光宗耀祖,是值得用一生去奋斗,他却偏偏嗤之以鼻,或以俚辞入时文,或于卷尾作小诗,纵有满腔才情却固执地不愿拘泥于尔虞我诈的官场;世人崇尚翩翩君子、谦和风雅,他却偏偏孤直自傲,以自诩高雅之人不愿写的俗事小事入文,写闹市上的讨价还价,写盛夏朱红的盘子盛着西瓜,写半醉之时放爆竹,写赤身于瓢泼大雨中长啸。他的“不亦快哉”又何尝被世人所理解。
我曾好奇,当为了一群毫不相关的百姓而锒铛入狱,当刽子手扬起锋利的刀刃,他是否有过后悔?是否,在某些瞬间,也曾畅想倘若以自己的才华,走符合世俗观念的道路,就不会落得如此凄惨的结局?可他并没有。金圣叹直至人生的最后一个瞬间,仍然用耳朵里塞有的两个“好疼”的纸团向世界发出无声的呐喊——那或许也是炫耀,因为纵使世人眼中他是个疯子,但那是他自己最真实的传奇。
世人将他定义为黑暗,可他却用自己的张扬与随性,点亮了由心而生的微光。
我想我大概是艳羡这般的生活的,做个脱离俗世的狂人,抛去一切世界赋予的枷锁。但我大概是做不到的。金圣叹是俗世中的奇人,而我只是芸芸众生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。
照亮自己好像很难。那份真正的自我,真的能与我所贪恋的、俗世间的美好共生共存吗?
所幸我找到了答案。一集《朗读者》将许渊冲先生带入了我的世界。我记得他颤巍巍上台,递上一张名片。“书销中外百余本,诗译英法第一人”,狂,或者说,狂而不妄。那时我想,他的狂是有底气的狂,是究极一生浸润于诗海中笔耕不辍沉淀出的狂,是无数子夜时唯一亮着的台灯前从音韵里推敲出的狂,是择一事而忠一生,将近期颐之年仍然专注于翻译莎士比亚的狂。他的狂大概也是固执的狂,在笔墨硝烟里与大半个翻译界争论,执着于自己“音美、形美、意美”的意译,在所有前人都译出“她死了”三字时独独写下“魂归离恨天”。他也有可爱的狂,酷爱甜食和加热的可乐,在朗读者的舞台上读年轻时写给倾慕的姑娘的诗句,从第一个字开始红了眼眶,才几句已是热泪盈眶。
先生从没有试图掩饰自己些许古怪的特质,随波逐流似乎不会在他的字典里出现。而这样的他,身披万般荣誉,心灵仍是少年,而又终究走向了在诗意里骄傲的永恒。
我想我大概也能是这样的。那一个个不同的古怪的特立独行的我,无论是否被外界认可,都应该被我自己拥抱。而那份真我闪耀着的光,才是真正的、永远的光亮啊。
于是我向着空气做出虚环手臂的样子,即将有一个完整而真实的我褪去桎梏,向阳而生。
太阳终究赋予了我永远的光亮。